四川省机构改革如期顺利完成


 

发布时间:2019-04-02     信息来源:四川省军民结合主管部门

 

截至3月29日,四川省各市(州)县(市、区)在有序推进新机构组建挂牌、涉改部门人员转隶的基础上,均已召开地方党委编委会议审议出台相关涉改机构“三定”规定。这标志着全省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如期顺利完成。

 

此次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、实现党的体制机制自我革新的重大部署,是解决突出问题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,是服务中心大局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,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支持改革、参与改革、推进改革、落实改革,确保全省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方案和步骤平稳有序推进。

 

改革启动之初,省委组建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9个归口领域专项协调小组,统筹开展全省改革工作。机构编制系统历时5个月开展专题调研,形成“1+6+28”调研成果体系,为研究拟定省级改革方案和市县改革总体意见提供了有力支撑。在前期调研基础上,我省坚持既讲好“普通话”又讲好“四川话”,高质量完成我省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工作,改革方案于2018年10月正式获得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。

 

中央批复我省改革方案后,省委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(扩大)会议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,把统一干部思想讲在前面,把省委对改革的意图讲在前面,把严肃改革纪律讲在前面。省委常委会会议、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多次研究改革工作,9个专项协调小组牵头省领导按照职责分工雷厉风行抓改革,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、共同推动、形成合力,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在一个多月时间里推进迅速平稳,呈现出良好态势。2018年12月28日,省委编委召开第13次全体会议,审议通过省纪委监委机关等28个省直部门“三定”规定,标志着省直部门机构改革基本到位。

 

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层面,《四川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》精心拟定报审,四川也成为第一批经党中央批复同意备案的4个省份之一。在改革中既突出特色机构,适应市县差异化发展需要,又突出地方特色,“四个统一设置”成为市县改革最大亮点。同时,我省还协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,全省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统筹推进,按时交卷。

 

按照省委部署,全省各级各部门将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,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,以新班子新业绩展现新形象,把机构改革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(四川日报)